2023年浦江县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统防统治工作即将开展,请具备下列条件并愿意提供统防统治服务的规模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在2月底前,来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备案,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在县域内开展服务并给与相关政策扶持(已备案过的服务组织不用重复备案)。
(一)在浦江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植保防治服务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等。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仓储设施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有与统防统治工作相适应的 3 人以上的作业队,能真实、有效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记录。
(四)有与统防统治作业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其中使用无人机的需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配置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适应的“飞防”设备和操作人员。
发布机构: 浦江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