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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无人机企业补报数据的通知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4-01-15 10:23:23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12-31),本着进一步便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满足相应条件但未如期按照前期通告要求完成数据补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可在UOM平台再次进行数据补录填报。


目前UOM系统已开放数据补录填报功能,请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无人机企业(第一批871家企业无需填报)通过以下链接地址补报运行管理有关数据,以配合开展运行风险分级分类评估(数据填报截止日期2月18日)。对于按要求补报有关信息以及经运行风险评估确定为“低风险开放类”运行的企业,民航局将开辟“绿色通道”换发运营合格证。


填报地址:https://demo.jiuqi.com.cn:6023/gsi/qrCode/anonymous/?qid=6fda8b39-ac76-4f2e-ae4c-fec205186f62


注:1.每企业限填一次,提交后数据不可修改,请勿重复填报!


2.填报内容较多,首次加载可能较慢,如未立即打开,请等待5-10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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