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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0-18 14:05:38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郑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经营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且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


(二)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1.经营类代号为Ⅲ-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Ⅲ-6846植入材料人工器官、Ⅲ-6863口腔科材料、Ⅲ-6877介入器材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2.经营类代号为Ⅲ-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6845体外循环及


血液处理设备、Ⅲ-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Ⅲ-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Ⅲ-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3.从事类代号为Ⅲ-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类零售业务的,应设有独立的柜台;其中提供验配服务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验光室(区)应具备暗室条件或满足无直射照明的条件。


4.经营除上述类代号以外其他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


(三)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满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要求,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质量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学历证


3.质管身份证、学历证


4.质管离职证明


5.售后身份证、学历证


6.业务身份证、学历证(植入介入需要)


7.租赁合同


8.平面图


9.产权证明


10.被委托人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次年3月底前向住所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登记、许可事项变更情况,贮存、运输变化情况,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变化情况,委托、被委托贮存、配送变化情况;


(二)医疗器械质量抽检情况;


(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年度运行情况;


(四)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五)年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年度自查报告中(一)至(四)项内容作为企业基本信息供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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