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演出的方式为他盈利的方式组织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温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
3、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指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彩色扫描件;
4、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5、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6、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地址和营业执照一致,用途为办公)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1、向文化局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窗口查验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材料;
4、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5、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申请者提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并报送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也可授权当地市(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除前款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办的,由市(地)、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