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请问新版的营业执照为何在名称后面添加了“体工商户”字样?
经区行政审批局核实,根据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2023年8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第五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体工商户)”字样,其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其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等名称。
我是个体户,请问新版的营业执照为何在名称后面添加了“体工商户”字样?
经区行政审批局核实,根据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2023年8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第五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体工商户)”字样,其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其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等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