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怎么申请办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已于2015年12月18日开始实施,其中第五条规定要求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哪些艺术品经营单位须要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认定的经营范围为: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200件以内)。艺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收购、销售、租赁;
(二)经纪;
(三)进出口经营;
(四)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
(五)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及服务;
(六)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凡是符合上述要求的都要及时予以备案。
周口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A4大小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A4大小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A4大小两份;
(4)从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办理备案时,还应同时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两份(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A4大小两份)。
(5)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A4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