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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06-25 10:03:52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章程扫描件;


4、三名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个别省份需要验原件及需要业绩);


5、法人手机/公司座机/邮箱;


6、其他需要编撰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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