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作或发行电视剧、动画、专题片、电视综艺、纪录片、广播剧、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短视频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许可证。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个体雇主、分公司、合伙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不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许可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扫描,工商局文件报送章程;
2、法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仪)股东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仪以及法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仪(彩色)、股东公司工商局文件报送章程,追溯到自然人);
3、公司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员工身份证正反彩色扫描、毕业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
4 .事务所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1份(包括租赁合同、房地产证明);
5、提供的所有人员联系方式:法人、股东及三名技术人员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公司固定电话、传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