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持有一级、二级、三级残疾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独立(个体)经营,利用自有房产(含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本省范围内可享受一次办证倾斜政策。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或盲人、又聋又哑的残疾人除外。
根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持有一级、二级、三级残疾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独立(个体)经营,利用自有房产(含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本省范围内可享受一次办证倾斜政策。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或盲人、又聋又哑的残疾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