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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1-21 14:32:43  

今天,我们看下郑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体证明与本人健康证。


6.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材料。


7.食品准入、经营、卫生管理等制度。


8.与其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9.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10.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 贮存条件;


(七)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另外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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