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成立登记》办事指南规定,申请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同意后,登录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填报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取得《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后,召开理事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筹集活动资金,建立验资账户,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最后,登录社会组织和社工网在成立模块中填报资料,提交材料后请关注系统中流程审核意见,认真阅读并修改材料。
成立登记需要的申请材料主要有以下材料:
《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及理事会通过的《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防伪标记的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询证函、理事监事名单、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及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