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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09-11 14:32:44  

今天,我们一起看下河南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0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0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申请机构章程;


0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0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0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06、办公场地证明;


0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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