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新乡劳务派遣许可证如何申请办理,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申请开展“人才租赁、转让或派遣”、“人才培训”、“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东不得全部由个人组成,申请开展“现场招聘”的,不得低于3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
5.办公场地100平米以上(申请开展现场招聘业务的场所必须在3楼以下,招聘场所的面积在300平方以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