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哪些公司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经营网络音乐,娱乐
2.网络表演
3.演出剧(节)目、
4.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游戏运营平台) 19年已经停批了
5.经营网络动漫画
6.美术品,艺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以上不含外资
2、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文化经营或从事互联网文化业务
3、有一个已经通过域名备案的域名以及符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站
4、公司开通了社保账户,而且能够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要求最少8名计算机专业人员
6、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