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场所门牌/商店名称变更,烟草零售许可证需要重新办理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您所述情形符合上述规定,据此,您无需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即可。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