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报关单位的类型和概念?
答: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按照备案规定经海关备案,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市场主体。
报关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
问:申请报关单位备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章,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行政区(市、县)内企业,不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问:《备案管理规定》提及的市场主体资格具体指什么?
答: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4.个体工商户;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问: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备案吗?
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问:是否可以同时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
答:《备案管理规定》取消了对报关单位“双重身份”的限制,也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允许申请人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种类型。
问:申请备案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可在海关总署互联网网站主页办事指南里下载)。
问:申请备案的途径?
答:1.“多证合一”渠道。首次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方式一并提交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申请。2.网上办理。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3.现场办理。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也可到申请人所在地海关窗口办理。
问:报关单位备案的办理时限是多久?如何查询备案信息?
答:对于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信息应当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报关单位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海关应当提供。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临时备案?
答: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
1. 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2.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3. 囯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4. 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5. 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问:哪些情况需要变更备案信息?
答: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问:报关单位备案有效期是多长?报关人员是否需要备案?
答: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
海关对报关人员不再备案。
问:报关单位注销有哪些要求?
答: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1. 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2.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失效的;4.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5.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应当依法注销。
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办结海关有关手续。
问:海关对报关单位哪些情形予以处罚?
答: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海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1.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的;2.向海关提交的备案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拒不配合海关监督和实地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