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河南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均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它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