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申请机构章程;
0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0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0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06、办公场地证明;
0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