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电子商务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并开展电子商务及关联业务的法人单位;
2.拥有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必需的办公、经营场所以及设备、资金、团队等;
3.有电子商务应用业绩,诚信守法经营;
4.按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完整有效。
申请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必要的网上经营资质证明;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电子商务应用业绩、网络设备情况)、场所证明等;
4.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程序:
1.申请。拟申请认定的企业对照本办法第六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省直管县(市)初审后直报省商务厅。
3.评定。省商务厅组织评审,提出认定名单并公示,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