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质咨询电话 191-3713-605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怀远县关于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0-12 10:45:47  

通知:我局2023年3月28日下午5时14分,接省农业农村厅装备处通知,2023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仍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399号)文件执行,全省资金总量不超过5000万元,各县补贴资金量不得超过100万元,或至全省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为保证我县能够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试点工作,经研究,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原则上按照购机时间先后顺序(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受理已录入购机补贴系统内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申请,使用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具体申请受理情况以补贴系统内资金使用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产销企业及时掌握、宣传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试点政策。


来源: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1.png

2.png

3.png

QQ截图20231007101431.jpg



上一篇 : 地上跑的天上飞的,这两年补贴的植保机械有哪些品种,数量多少?


下一篇 : 山东省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实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