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全面执行规范化的票务管理制度,强化举办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并依从“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营业性演出市场,与我国众多其他新兴产业一样,遵循“先经验后规范”的务实路线,近年来取得极大的发展,但也存在并滋生一些问题,如炒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演等,混杂着流量经济和热度冲动的刺激,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社会效应构成挑战。为引导这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治理和规范势在必行。
以高标准强化对票务的规范管理,是这场治理行动的重要一环。从市场需求与供给上看,总是存在着票价脱离面价浮动的情形,但非理性和恶意炒票倒票,则已经脱离了市场合理机制,有百害而无一利。建立高强度的实名制售票和验票制度,“一人一票”,堵住了“黄牛”囤票牟利渠道。建立票源管理制度,明确销售门票数量“不得低于85%”的红线,进一步压缩了工作票源的市场操作空间,提高了市场供给,也遏制了票务代理机构腐败自肥行为。非公开销售票源的缩减,有利于提高理性观众的构成,促进文明观演,减少非理性的粉丝应援、对骂、拉踩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机会。
对举办单位和票务销售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是票务实名制后的必要配套管理制度。举办单位弄虚作假,不按报批节目演出,制造虚假热度,票务代理机构违反规定销售,现场管理单位不认真执行实名制验票入场规定等,都可能进入信用负面清单,从而失去行业准入机会。大型演出活动同时也是公共卫生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公共秩序等安全风险最集中的场所,应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只有从微观到宏观各个层面的管理机制和运作都成熟起来,营业性演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才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