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
申 请 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
申请人名称 | |||
申请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申请人 性质 | 1.宗教团体 ( ) 2.宗教院校 ( ) 3.宗教活动场所 ( ) 4.其他组织机构 ( ) | ||
申请服务类别 (可多选) |
1.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 ( ) 2.互联网宗教信息转载服务 ( ) 3.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服务 ( ) 4.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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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形式 (可多选)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址 | |
网站 | |||
应用程序 (互联网小程序) | |||
论坛贴吧 | |||
博客(微博客) | |||
公众账号 | |||
即时通信工具 | |||
网络音视频 | |||
社区问答 | |||
会议系统 | |||
其他 | |||
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 (需载明审核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对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知识熟悉程度、学位职称等,可附页) | |||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名):
(申请人公章) 年 月 日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人名称”须如实、准确填写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经依法批准或者登记备案的文件上的组织名称。
2.“申请人地址”须填写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经依法批准或者登记备案的文件上的地址或者住所。
3.“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须填写具体负责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工作人员姓名、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4.“申请人性质”、“申请服务类别”、“申请服务形式”在括号内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多项服务类别和服务形式。
5.“申请服务形式”中“服务名称”须填写服务形式的具体名称,“服务地址”须填写服务形式的域名或IP地址。
6.公众账号指在第三方平台上申请的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
7.网络音视频包括网络音频、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
8.纸张规格为A4尺寸纸。
此表一式三份,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