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质咨询电话 191-3713-605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河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0-27 11:48:33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河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QQ截图20231027091304.jpg



上一篇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下一篇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