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无人机对粮油作物进行飞防服务,面积达到500亩次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进行无人机飞防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防治面积5元每亩次的补贴。
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主体登记备案
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主体填写《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登记备案表》(附件5),连同报备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登记备案,签订《开化县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安全规范生产承诺书》。
申报对象同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对公账号(用于拨付财政资金);
2.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农用无人机机身编号;
4.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开展服务的后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