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补贴,采取先申请、再补贴方式,资金规模为10万元。
一、补贴申请对象。植保无人机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机暂不予补贴。
二、补贴申请条件:
1、经过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2、有健全的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悬挂张贴的图片或照片;
3、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
4、已投保当年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
5、已完成当年不少于100亩的植保作业量,需提供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材料;
6、提供购机发票,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的凭证,以现金方式购机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7、提供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来源:利津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