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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流程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07-28 09:59:25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实施主体: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收件 


审查标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结果:材料接收清单


2、受理 


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决定


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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