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郑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修改)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郑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郑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广电事项申请书
2、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房屋租赁合同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主要人员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到期前30个工作日办理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