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此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河南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
2、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4、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
5、公司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