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经营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B21类,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即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许可证。
EDI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DI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股东身份证
4.股东公司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级股东就可以)
5.公司章程
6.股权结构图
7.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
8.域名注册证书
9.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10.主机托管合同 (虚拟主机或专线接入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1.公司简介和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盈利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