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呼叫中心业务应用一般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一、全国呼叫中心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专业人员;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需要有呼叫中心系统、有服务器、有相关坐席设备、有呼叫中心场地,场地面积也有要求,必须大于200平);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涉及金融、催收等公司不能申请办理;
7、必须有缴纳社保人员;
8、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坐席人员;
呼叫中心许可证流程:
1、材料准备齐全提交审核;
2、电话预约现场核查时间,核查办公场地(企业负责人得在现场);
3、现场审查通过后系统出受理通知书;
4、受理日期后30工作日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