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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4-02-27 10:21:45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有符合规定的业务人员,包括编导、摄像、剪辑、制作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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