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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2-08 10:14:11  

河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域名注册证书;


(3)2名药学本科人员+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简历和劳动合同;


(4)网站后台登陆地址及用户名密码


(5)服务器相关信息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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