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近日,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程序、无人机经营性飞行活动的监督管理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1、无人机最大空机重量大于250克以上(含250克)均应当取得“许可证”。
2、“许可证”适用范围: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
3、载客类和载货类无人驾驶航空器暂不适用此“许可证”。
4、监督管理:各地区的民航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许可证”颁发及监管管理工作。
5、“许可证”申请只对企业开放,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国籍公民。
6、申请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机,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实名登记。
7、必须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8、申请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在线申请“许可证”(申请流程见下面详细介绍)。
9、“许可证”采用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核、在线颁证,无需任何费用。20日内即可完成审查,申请人可在线下载并彩色打印“电子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