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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条件

文章来源: 铭鼎科技   更新时间:2023-12-08 14:27:47  

今天,我们看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条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航局正加快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换证及颁证准备工作。


按着最新的政策请现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无人机企业尽快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上补报运行管理有关数据,以配合开展运行风险分级分类评估(相关填报通道将于12月11日0时上线)。


对于按要求补报有关信息以及经运行风险评估确定为“低风险开放类”运行的企业。


2024年1月起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城市消防、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载运货物、安保公司、农业公司、传媒公司等行业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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