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我们了解下河南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审,劳务派遣单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原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部门提交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河南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审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包括整体经营情况,经营总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效益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劳动就失业登记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与所有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表;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6)专职工作人员证书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情况。
注:年度报告情况应当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中予以载明。
附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样表)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表(样表)
3.劳务派遣备案登记表(样表)